女厕内男明星咧嘴笑,装饰趣味还是侵权风波?
近日,某女厕门口出现男明星的趣味装饰引发争议,推开门后,便能看到男明星咧嘴笑的装饰画面,一些人认为这是一种有趣的装饰,增添生活乐趣;而另一些人则认为这是对隐私权的侵犯和对男明星形象的滥用,可能涉及侵犯肖像权和名誉权等问题,关于这一现象的讨论仍在持续中。
近日,江苏南通一家影院的“创意”装修引发了巨大争议。该影院将多位男女明星的照片分别贴进了对应性别的厕所内,甚至张贴在每个隔间的门上。影院方面称此举是为了“增添趣味”,然而,这种所谓的“趣味”实则是一种低俗营销,它不仅侵犯了如厕者的个人隐私感受,更涉嫌违法。


对个人隐私与肖像权的双重践踏
厕所作为高度私密的个人空间,其使用者理应享有一个不受干扰的环境。将明星照片贴在隔间门上,无疑会给如厕者带来一种被“凝视”的不适感,这侵犯了使用者本应享有的安宁与尊严,绝非愉快的体验。
更严重的是,这种做法已涉嫌侵犯明星的肖像权。根据我国《民法典》的明确规定,未经肖像权人同意,不得制作、使用、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。影院作为商业经营场所,利用明星形象来吸引顾客、制造话题,其商业动机显而易见,却并未获得任何授权。这并非简单的“趣味装修”,而是对法律红线的公然挑战。

低俗营销当休矣
这一事件反映出部分商家为了博取流量而毫无底线,将庸俗当有趣,把冒犯当幽默。公共空间的设计与装饰,应当建立在对法律和他人基本尊重的基础之上,而不应沦为哗众取宠的工具。对此,相关监管部门应主动介入,不能总是等到舆论发酵后才被动处理。公众场所不是法外之地,明星的肖像更不应成为厕所门的“装饰品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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